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2021年11月22日,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主持,组织永仁分局及来自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3名专家,对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技术评估。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中/高费方案1项(即汰头机打蛹污水提升改造)投入资金32.34万元,方案实施后产生可量化的环境效益体现为改造后CODcr排放浓度由改造前的18mg/L降低为13mg/L,CODcr削减量0.21t/a,CODcr削减率27.8%;BOD5排放浓度由改造前的5.4mg/L降低为3.9mg/L,BOD5削减量0.063t/a,BOD5削减率27.9%;NH3-N排放浓度由改造前的4.166mg/L降低为0.082mg/L,NH3-N削减量0.172t/a,NH3-N削减率98.1%。
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质询、审议、定量评分等程序,一致认为: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公司的11名管理及生产人员进行了清洁生产培训;通过对企业合规性及清洁生产潜力分析,结合企业能耗和产污环节,筛选、确定并实施了8项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7个,中/高费方案1个),方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一致同意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