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晓明、杨立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17号农牧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建筑面积52.9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77平方米,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土国用(2001)字第F-01-033/F01105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李晓明、杨立辉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明、杨立辉
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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