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关于征集永仁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支持申报 2023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函》(云商函〔2023〕21号)《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商通〔2023〕36号)《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商通〔2023〕3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永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管理参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5〕20号)执行。项目申报单位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县域
商业体系建设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机关、团体和供销
合作社、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济组织;
(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符合当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要求;
(四)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落实;
(五)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具备基本实施条件并能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申报实施程序
参照《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商通〔2023〕37号)文件执行。项目单位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确定支持项目。
项目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表);
(二)承诺书(材料真实、资金、廉政规定) ;
(三)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五)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清单);
(六)新建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环评批复和用地证明材料;
(七)项目工程量清单(有工程设计的同步提供),项目前期工作合同及施工合同,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照片;
(八)自筹资金证明材料、已经投入资金有效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
(九)企业申请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永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李正菊 联系电话:0878-6712081,邮箱:2735841735@qq.com。
永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