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国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宜就镇宜就委会起差拉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土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李国成,位于永仁县宜就镇宜就委会起差拉组,宗地号03-01-06-1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58.5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国成
声明人:宜就自然资源所
2025年7月15日
下一条:关于毛阿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