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李向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作者:猛虎自然资源所   来源:猛虎自然资源所    点击:[]

兹有李向金(原证书错误写成李相金)保管不善,将坐落永仁县猛虎乡阿里地村委会河对门村四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李向金,位于永仁县猛虎乡迤帕拉村委会迤帕拉一组1号,证书编号NO.011053806,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永土集用(99)字第04-01-01-15号,土地面积39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向金

声明人:猛虎自然资源所

2024年3月15日

上一条:贺敏书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条:《云南亿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预装式智能变电站制造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 永仁县自然资源公示〔202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