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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自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作者:李涛   来源:永兴自然资源所    点击:[]

兹有阿自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兴乡迤资村委会那干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土地信息:土地使用人阿自亮,位于永仁县永兴乡迤资村委会那干组,土地证颁发号为05-03-07-09,土地使用权面积170.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阿自亮

声明人:永兴自然资源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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