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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美芬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作者:李涛   来源:永兴自然资源所    点击:[]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兴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878-688119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美芬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仁县永兴乡小庄村委会干坪子

土地面积:315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60.75平方米

宅基地

申请人:杨美芬

公告单位:永兴自然资源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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