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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杨淑华)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作者:曾婉婷   来源:宜就自然资源所    点击:[]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宜就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0878-681117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淑华



宅基地使用权

永仁县宜就镇宜就街

土地使用权面积:

271.8平方米,建筑面积:

234.6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申请人:杨淑华

公告单位: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宜就自然资源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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