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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吉明户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作者:刘天燕   来源:永定自然资源所    点击:[]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定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0878-672230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普吉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永仁县永定镇店子村委会

土地使用权面积:

170平方米;建筑面积804平方米

宅基地

新批宅基地

申请人:普吉明

公告单位:永定自然资源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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