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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仁县财政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失(灭失)的声明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作者:夜子凤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兹有永仁县财政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板桥箐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证号:永国用(2007)第037号,地块号:G-01-12-3,土地使用权面积:848.5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永仁县财政局所持有的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仁县财政局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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