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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刚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声明的公告

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作者:张锐军   来源:永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点击:[]

根据《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云2328行初114号、《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云2328行初115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云23行终5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云23行终6号,撤销永仁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永房权证永定字第(99)070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永土国用(2000)字第05-01-13-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土国用(2000)字第05-01-13-53号

杨德刚

土地使用权

永兴乡拉姑村委会


2

永房权证永定字第(99)0709号

杨德刚

房屋所有权

永兴乡拉姑村委会


自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我登记机构将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进行作废。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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