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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菲飞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作者:夜子凤   来源: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17)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2976号

李菲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3000474083

永仁县永定镇永兴路金和商住楼

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20.9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70.71平方米

2







申请人:李菲飞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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