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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聪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李敏聪(已死亡)家属李全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委会夜苦地三组2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李敏聪,位于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委会夜苦地三组28号,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永土集用(99)字第04-05-07-15号,土地面积2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全光

声明人:猛虎自然资源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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