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张学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张学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丽苑新都小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0189号,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15.62平方米,建筑面积:92.7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张学俊所持有的该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学俊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日

下一条:关于李昌、黎会英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