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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

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措施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客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安全生产隐患,实现由被动保平安向主动创安全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隐患因素,确保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

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二、方法步骤

(一)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安全隐患风险评估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部门(单位)、行业、属地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责任对象,对拟定出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仔细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根据了解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可疑出现的安全隐患风险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估。

(二)编制安全预案,制订干预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较大安全隐患,研究编制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根据: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2.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3.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问题的责任和追求办法。

(四)编制评估报告,主动消除风险。按照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内容包括:1.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2.隐患风险预测评估情况;3.预防和治理安全隐患的工作预案;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五)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办对报来的预测评估作出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待审定意见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重大事项,交相关部门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新按第二、三、四步骤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工作由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通知党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遇有重要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或治安热点问题,可随机组织召开。

会议组织准备由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包括提前收集情况、形成初步研判意见、指定主汇报人及综合汇报。每次会议要形成专题报告,向下一级及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研判情况,并对日常安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抓落实。

(二)研判重点。1.重大事项决策前、政策出台前的分析评估;2.当地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3.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4.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5.辖区内安全事故高发的区域分布、类型特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发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6.收集各层面的工作建议及群众对安全隐患预防治理的满意程度和安全感受。

(三)统筹协调。各属地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分析研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特别是本行业制定政策前要提出分析研判意见,并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等相关资料。

(四)督查考核。分析研判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办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而造成严重安全后果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隐患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若未经评估制定预案仍擅自做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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