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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永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期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交通运输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深刻认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深刻内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做 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安全风险,针对性部署落实预防管控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乡镇、行业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两节”安全工作督查督导,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 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房城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节假日期间的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管控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中秋节、国庆节群众出行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是要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加快推进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视节日期间境内高速公路的保通工作,公路、路政、交巡警部门要强化部门间配合,确保节日期间高速公路畅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人流量。三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文物建筑、学校车站、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客运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紧盯重点行业,全面抓好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工作,非煤矿山要强化领导值班带班责任,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事故,露天矿山防“一面墙”开采、松石滚落、排土场坍塌,尾矿库防垮坝、溃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二是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高度关注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延伸开展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集中力量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管控,及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三是要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旺季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是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盯紧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五是要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钢铁煤气、铝加工、粉尘涉爆企业的风险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六是抓好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特殊行业领域的监管,认真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七是其他行业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防控,绝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经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密做好防范,有效应对森林火灾和秋汛等自然灾害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各地区和各部门防灭火责任、在入山要道、交汇路口、重点景区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督促自然保护区、林场、有林景区等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嘹望员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取暖、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加强火案侦破,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完善气象、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假日期间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会商,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和单位、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并确保传达到基层一线,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遇有险情立即组织员工、游客、群众等撤离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宣传预警,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气象、人流、车流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抓住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公开曝光,真正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警醒重视,推动解决面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滚动发布天气、交通、景区客流、森林火险等提示信息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做好消防、交通、旅游安全和森林防火等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技能。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秋、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针对强降雨、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要加强与应急、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有关部门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对各地区和重点单位节假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擅离职守、迟报漏报信息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应急物资装备准备,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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