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1〕8号
现将抽样编号为GC21510000687230105、XC21610702756000230、XC21371322916530817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GC21510000687230105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1510000687230105 |
样品名称 |
圣女果(小番茄果脯) |
生产日期 |
2021-03-15 |
型号规格 |
2.5千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珍轩龙食品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检验机构 |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5-28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1-5-28 |
抽样单位 |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生产数量:120袋(300公斤) ,已销售数量:300公斤 ,库存数量: 0 (2)下架封存数量: 0 。(3)召回数量:0 ;(4)未完全召回原因: 该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销售完成无库存,通过采取召回措施,所发出产品市场经营者已经全部销售完。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生产过程监控不严,本批次产品原料及加工处置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添加不规范。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时间:2021年5月28日; 2.结案时间:2021年8月20日 未立案说明: 无 未结案说明: 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罚款50000元。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立即向销售商以电话形式对该批产品进行下架就地封存,同时进行召回处理;2.组织全体员工讨论,对生产过程(工艺)中、原料管理、检验、仓库管理等进行了自查、复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3.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做到控制好二氧化硫残留,并对员工加强管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把控,做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并对每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送检,送检合格才向市场进行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 合格 |
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二、XC21610702756000230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C21610702756000230 |
样品名称 |
圣女果(小番茄果脯) |
生产日期 |
2021-05-08 |
型号规格 |
2.5千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邳北小孟炒货店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检验机构 |
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7-6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1-7-6 |
抽样单位 |
四汉中市涵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生产数量:200公斤 ,已销售数量:200公斤 ,库存数量: 0 (2)下架封存数量: 0 。(3)召回数量:0 ;(4)未完全召回原因: 该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销售完成无库存,通过采取召回措施,所发出产品市场经营者已经全部销售完。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生产过程监控不严,本批次产品原料及加工处置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添加不规范。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时间:2021年7月15日; 2.结案时间:2021年8月20日 未立案说明: 无 未结案说明: 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 检验报告编号NO:ASHA121Z1996、NO:SP21060116、NO:TC2021010817对永仁新得天公司生产的产品圣女果(小番茄果脯)抽样检验二氧化硫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罚款50000元。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立即向销售商以电话形式对该批产品进行下架就地封存,同时进行召回处理;2.组织全体员工讨论,对生产过程(工艺)中、原料管理、检验、仓库管理等进行了自查、复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3.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做到控制好二氧化硫残留,并对员工加强管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把控,做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并对每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送检,送检合格才向市场进行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 合格 |
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三、XC21371322916530817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C21371322916530817 |
样品名称 |
圣女果(小番茄果脯) |
生产日期 |
2020-11-13 |
型号规格 |
500 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山东郯城县李瓒便利店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检验机构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7-20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1-7-20 |
抽样单位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生产数量:100公斤 ,已销售数量:100公斤 ,库存数量: 0 (2)下架封存数量: 0 。(3)召回数量:0 ;(4)未完全召回原因: 该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销售完成无库存,通过采取召回措施,所发出产品市场经营者已经全部销售完。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生产过程监控不严,本批次产品原料及加工处置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添加不规范。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时间:2021年7月28日; 2.结案时间:2021年8月20日 未立案说明: 无 未结案说明: 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 检验报告编号NO:ASHA121Z1996、NO:SP21060116、NO:TC2021010817对永仁新得天公司生产的产品圣女果(小番茄果脯)抽样检验二氧化硫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罚款50000元。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立即向销售商以电话形式对该批产品进行下架就地封存,同时进行召回处理;2.组织全体员工讨论,对生产过程(工艺)中、原料管理、检验、仓库管理等进行了自查、复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3.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做到控制好二氧化硫残留,并对员工加强管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把控,做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并对每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送检,送检合格才向市场进行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 合格 |
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