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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鑫瑞工贸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作者: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鑫瑞工贸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鑫瑞工贸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用地东侧闲置厂房)

三、建设单位

永仁鑫瑞工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永仁县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租用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东侧的闲置厂房,占地面积为2500m2,通过对承租的闲置厂房直接安装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建成后预计年产量细粉5万吨/年。(该项目职工就餐自行解决,职工住宿依托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公租房,办公生活区不单独设置。值班室和办公室为新建;厂房沿用原有)。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1.4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施工期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对堆放的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降尘;对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严格控制物料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生产设备安装过程中,对部分设备进行焊接机切割产生的烟尘为大颗粒物,大部分烟尘在操作区域内沉降,焊接及切割烟尘排放量不大,且施工期较短,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自净。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项目值班室、办公室及生产线配套设施等修建过程,施工期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经设置的1m3临时沉淀池暂存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依托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水冲厕(已通过环评及验收),其余洗手废水经设置2m3的临时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及场地洒水降尘。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噪声呈随机性、无组织性发散,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企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直接在承租的原有房内建设不存在场地平整,故不产生土石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值班室、办公室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废钢材以及危废暂存间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块、废水泥块等,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永仁永浩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扬尘、成品仓库粉尘、破碎筛分球磨工序粉尘、运输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原料堆场设置为三面封闭敞开式便于原料通过输送并加盖顶棚,且定期洒水降尘。成品仓库为顶棚式棚架结构,定期洒水降尘,对成品细粉采用罐装,密封运输。运输扬尘:限制汽车超载,保持场地、路面清洁并及时对路面洒水抑尘,车辆尾气自然扩散。破碎工序、筛分工序及球磨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有组织废气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余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经厂界设置的排水沟收集后排向厂区西南角20m3的雨水收集沉淀池,经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职工就餐自行解决,如厕依托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水冲厕(已通过环评及验收),职工住宿在原工业园区工业循环经济片区公租房。生活区不单独设置,故厂区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用水主要为洒水降尘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无废水外排。

3.声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运行及球磨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进出场地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噪声,其产生的噪声约75~90dB(A)之间,运行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合理设置安装减震设备的位置,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修;进出场地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禁止厂区鸣笛、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作时间,减轻噪声发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固废及维修废物。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永仁永浩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固废经统一收集后运至原料堆场作为原料使用,不外运;维修废物经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22号

邮编:651499

附件:永仁鑫瑞工贸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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