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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

楚雄州永仁县

三、建设单位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复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工程:新建自来水厂1座,配套建设取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输水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等。取输水工程:永仁县城区现有一条原水输水管线,尼白租水库至第二水厂的输水管道,采用钢管和钢丝骨架聚乙烯给水管,管道管径为DN700,输水管道长度为12.452公里。新建0.46公里原水输水管与直苴水库至云龙片区管道连接。净水厂工程:新建一组11000m³/d水处理构筑,主要包括DN600钢骨架复合塑料管460m,絮凝斜管沉淀池一座,V型滤池一座和反冲洗滤池泵房一座,清水池一座和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两座、脱水车间一座,出水在线监测房一座,生产技术楼一栋,自控、监控、水质化验检测设备、电气设备,改造加氯加药间和配电间及机修仓库,智慧供水系统。配水管网工程:新建DN500mm~DN100mm输配水管46.6公里,管材为钢管。

3.项目投资: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6.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施工期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对堆放的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降尘;对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严格控制物料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机械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烯烃类、CO和NOX,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间歇性排放,施工场地空旷,扩散条件较好,不会产生局部浓度过高的情况,机械废气对周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汽车排气管排到空气中稀释自净。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水均依托原自来水厂废水处置措施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厂区绿植用水,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噪声呈随机性、无组织性发散,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其他进行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分类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运营期水厂消毒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会产生少量的异味,废气主要来自于配水井、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贮存池、污泥脱水机房以及堆放运输的泥砂产生的臭气,经大气稀释扩散、植被吸收,异味呈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应加强对氯气制备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加氯系统氯气泄漏发生。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水环境

本项目供水工程投入运营后,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源废水、化验室用水和绿化用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污水,生产废水(572m3/d)经4584m3的回用水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外排到项目区外容积为10万m3的蓄水塘,蓄水塘完全可以消纳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职工洗手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餐饮废水主要为食物残渣及油水,产生量较小,设置2个收集桶(容积0.1m3),集中收集后委托附近农户拉走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植物绿化。

3.声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空压机、风机、压滤机、搅拌器、反冲洗水泵、潜水排污泵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产生的噪声约80~10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隔离层、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或安装减震垫,加强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来控制噪声,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污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排泥池、浓缩池和脱水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污泥经干化和压滤机压缩后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润滑油废桶、实验室药品空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相关供应商回收处置;细菌培养基等检测废液应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22号

邮编:651499

上一条:关于对永仁钧鼎工贸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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