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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 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原创    点击:[]

关于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 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 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 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二、建设地点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及宜就镇

三、建设单位

永仁滇能零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地块位于永仁县莲池乡、宜就镇附近,由多个地块组成,各地块相对较分散且均位于山地斜坡地。项目主体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拟采用5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711816块,采用225kW的组串式逆变器、25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315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建设94个3.15MWp太阳电池方阵,2个2.50MWp太阳电池方阵。光伏电站配套建设500kV 升压站一座。辅助工程:光伏场区内新建道路6.75km,路基宽4.5m,泥结石路面;光伏场区内现有道路改造373.95,路基宽4.5m,泥结石路面;升压站进站道路新建0.30km,路基宽4.5m,混凝土路面。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70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37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0.08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和混凝土拌站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入厕污物进入设置旱厕作为农肥及时清掏,洗漱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营地周围植被的灌溉和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减少渗入地下污水的量;做好废污水处理设施基础和地坪的防渗措施,防止废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对生活垃圾采取集中存放、及时清运的措施,并做好垃圾池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滤液泄露,尽可能减少因雨水淋溶而带来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Ⅳ 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区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施工机具选用高效率的施工机具,经常维护和保养,选用优质燃料,运输车辆外排尾气、废气排放量不大,间歇排放,在大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施工设备种类多,不同的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还会叠加。根据预测结果,在不考虑噪声叠加影响的情况下,昼间在距施工场地60m以外的区域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本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居民的夜间休息基本不产生影响。项目建设周期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石方和施工建筑垃圾。

①要求土石方在区域内合理调配,由于本项目的开挖和填筑工程量都较小,且经平衡后弃渣量较少,因此,可不设置专门碴场,就近填入附近的低洼地区压实填平并撒种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并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进行合理设置,并设挡墙、四周修建截排水沟。

②表土单独堆放,周边砌袋装土临时挡墙,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周围根据地形设置简易排水沟,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减少堆放时间。

③生活垃圾经生活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④少量废弃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其中惰性组分如废混凝土、废石料等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废金属、废木料、废纸、塑料卖给当地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区域植被造成影响,使得影响范围内生物量降低,但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施工活动会对区域野生的栖息繁衍产生轻微的干扰;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具有施工期短、施工量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其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并随着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站内设置化粪池、隔油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后定期掏空作为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场址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光伏电板定期需要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清洁桶简单沉淀后用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周围的绿化浇洒。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食堂油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升压站生活区配置1个员工食堂,设置1个灶台,供15人就餐。食堂使用天然气和电能,产生油烟量很少,且为间歇性排放。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高于宿舍楼屋顶1.5m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要求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密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对化粪池、垃圾收集点及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升压站厂区绿化,通过植被吸收、除臭剂抑臭,可有效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利用洁净太阳能发电项目,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值较小,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一般在60dB(A)左右,且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均布置在逆变器室内,随着距离的衰减后,项目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为保证太阳能发电效率,需要对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更换,更换的太阳能电池板属于一般固废,回收交厂家再生。本项目产生废弃的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变压器油及单子元器件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农肥、生活垃圾经生活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因此,运营期对固体废弃物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光污染

项目区周边种植的经济作物多为以油橄榄为代表的喜光植物,少量反射光不会对其生长造成显著影响,故项目运营期光污染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本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退役期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固废,即作废的大量太阳能电池组件,送厂家回收处理。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8 日-2021年7月5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22号

邮编: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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