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确保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维的乡宣传办、文化站、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广播电视市场的专项检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抓好三项措施落实,辐射辖区内村组居民、商户等主体,整治非法出售、私搭乱安卫星电视等乱象,推动广播电视市场良好发展,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建立执法队,为广播电视市场添“亮色”。广播电视市场涉及多个部门,单部门执法往往力不从心。维的乡以宣传办为总抓手,建立起由文化站、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全面整合司法、执法等专业力量,为此次检查提供了专业设备鉴别保障以及专业法律指导,提升了综合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检查相关收录机、U盘、小型卫星锅等多类电子设备;为相关商户、居民普及网络通信法律常识,倡导形成合法、健康、良好的通信网络使用习惯,提升对非法设备交易的警惕意识。

开展大检查,为广播电视市场添“底色”。维的乡因地制宜按照“村委上报+走访检查”的方式,点面结合,覆盖全乡范围;重点整治和广泛检查相结合,强化检查力度,做到不遗漏。农闲赶集时,非法设备交易活动多发,我乡组织综合执法人员,深入乡村街道,沿途询问商户。“我们不会弄那些非法设备的,还是要守法律”,一位五金店的老板这样说道。让尊法守法、健康传播的意识浸润人心,才能久久为功,筑牢乡镇传播“安全网”。

形成长效机制,为广播电视市场添“成色”。乡镇传播网络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涉及范围广,法律意识相对不足,非法传播事件易发。为解决这些困境,维的乡坚持以法促干的理念,建立了一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定期深入开展执法行动,提升执法效果;组织村组工作人员学习安全传播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对非法传播活动的警惕意识,周期性上报辖区内的安全传播情况及非法传播设备排查情况。

截至目前,共检查家用电器经营店8家,未发现非法出售、私搭乱安卫星电视等情况,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现场向商家、群众等进行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自觉抵制,增强合法消费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