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莲池乡民政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深入开展低保入户核查、低保评议、临时救助等工作,坚持民有所需,必有所应,尽心竭力办好民生实事,提高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扎实做好低保审核工作,5月25日,乡民政办结合工作实际,在乡四楼会议室召开莲池乡2021年6月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云燕、乡民政办工作人员、6个村书记(主任)、民政协理员参会,特邀请县民政局林红梅副局长、社会救助股股长杨永春、家庭经济核对中心主任李佳铠到现场指导乡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工作。

县民政局林红梅副局长对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乡村要明确低保权限下发的要求、原则、职责分工、确认程序、时间安排、保障措施。二是要明确责任、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干部是低保权限的责任主体,要转变工作职能,增强督促救助政策的落实,全面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乡村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最清楚,由乡村直接审核、审批最为精准。低保权限下放到乡,从根本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增强低保的真实性,切实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更加便捷服务困难群众,增强群众满足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要深入理解、熟悉、掌握、运用好政策,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做到政策统一、尺度统一,对象精准。林副局长强调,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作为民政工作人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着使命、责任、感情,推动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会上,6个村书记(主任)、民政协理员结合前期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对即将纳入低保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逐户进行介绍。参会人员认真听取评议、相互学习交流、加强政策业知识衔接、精准评议,县社会救助股股长杨永春就评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场做解答,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有效发挥低保兜底保障的积极作用。

此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县民政局精心指导下,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乡民政、村级协理员再次对社会救助政策有了更深更透彻的理解和把握。纷纷表示,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发,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