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工地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追回价值10000余元的被盗财物。
案件回顾
今年8月,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施工单位负责人邓先生报警,工地上的施工工具和建材被盗,价值数万元,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经现场勘查和询问,民警发现被盗的施工工具放置在工地上临时搭建的仓库中,而工地上来往人员多是施工工人,基本排除了外来人员偷盗的可能。
经过追踪研判和走访摸排,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于9月6日将盗窃工地财物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白天在工地干活,顺便踩好点,深夜就潜入工地盗窃施工工具和建材,并运到外地销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