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8月31日—9月1日,楚雄州卫健委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督导组一行3人到永仁县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围绕医疗机构实验室设置与管理、实验活动、设施设备管理;菌(毒)种和感染性材料管理以及材料使用、保藏、处置、运输;废弃物处置、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生物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中,督导组对我县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实验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培训,规范实验操作;严格执行技术、防护、交接、保存和管控规范等衔接环节,加强环境消毒管理,落实实验室环境监测和实验用品消毒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了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下一步,我县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落细实验室常态化日常监管,把牢安全第一道关口,切实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及时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规范、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