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永仁县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再次组织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主要精神及《楚雄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云南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同时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县统计局要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对接,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永仁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永办字〔2020〕33号)、《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永办字〔2023〕23号)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永仁落地落实。
二要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扛牢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执纪问责,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确保全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标准要求、时间节点,各部门要切实扛牢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不折不扣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按要求报审及报送各类专项治理材料,推动问题查处到位、警示教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