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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组织召开永仁县2023年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排污许可及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公开提醒会议

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作者:杨平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行“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环通〔2022〕59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通知》(楚环发〔2023〕2号)精神,为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坚持贯彻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要求,共同解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存在环评批复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问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召集相关行业和建设单位开展提醒谈话。

会上,首先通报了近年来全县建设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会议对参会单位作提醒谈话,对参会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认真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从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查缺补漏,克期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二是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重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牢牢守住环境保护底线,认真查找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并及时完成整改。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将深入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合法合规生产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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