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采取广播、电视、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共发放宣传单700余份,召开10场次专题会议,使广大农户充分知晓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非粮化”政策。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辖区耕地日常监管和“非粮化”排查整治,确保各项耕地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联合调查抓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组建联合调查组,以村、组为单位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督促指导农户在时限内及时清除在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板栗、葡萄等经济林果12亩,恢复基本农田挖塘养虾7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