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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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险补助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3-02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领导好:
     我是永仁县永定镇菜园子组11号(身份证地址)的李水清,最近我们村上通知我们上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的相关材料,但是我问我们小汉坝社区领导说是补助名单上没有我名字,具体的她也解释不清楚?母亲夏会芳是补助名单上的人,她材料已递交成功。
     我很困惑,我属于和母亲一个村,一个户口簿上的一家人,我是失地农民,且自己就业后也参保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却享受不到国家给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福利,我很困惑,多方求解无果,希望政民互动平台能给到我帮助......谢谢,我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联系。
回复人名称 cx_yrx
回复部门 永仁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03-04
回复附件 关于菜园组村民李清水信访问题的答复.doc
回复内容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我县实施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中,其母亲夏会芳已申报成功了相关保障材料,但其本人没有列入,要求给予解决答复。小汉坝社区在实施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相关材料审核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20]17号文件)执行,该文件第二章(保障范围)第六条第三款文明规定:保障人员必须是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并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所属常住户籍在册人员。
经核定信访人的二轮承包合同,该户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仅有夏会芳壹人,社区人员已及时审核报送了夏会芳的申报材料。
综上所述,信访人员不符合我县(永政办通[2020]17号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申报条件,故没有对其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上报。
下步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政策办事,并于信访人进行沟通做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