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申请公租房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1-01-26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永仁县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要求? |
回复人名称 | yrxxzx |
回复部门 | 永仁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1-02-04 |
回复附件 |
县住建局关于永仁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答复.pdf |
回复内容 | 李女士∶ 根据《永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永政办通〔2014〕9号)文件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定标准(家庭人家月收入低于 4250元)的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3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进城人员或在永仁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